2014年湖北省社会工作师证书考试
考前集训班招生简章(指定中心)
华师本部集训 内部教材 80%通过率 不过免费重修
报名咨询电话:027-67867328 15307142476
一、社会工作师考试简介
社会工作师(即社会工作者)是由国家民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高级评价办法另行制定。初级分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中级分社会工作实务、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个科目。
二、招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四、集训课程安排及收费说明
5月开班: 1期班:5月3日-4日 2期班:5月10日-11日 3期班:5月19日-20日 4期班:5月26日-27日
上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老本部
上课老师:湖北社会工作师讲师团
级别 |
课程 |
冲刺集训班 |
学费 |
初级 |
工作实务 |
2个全天 周六/日
8:30-17:00
|
450元 |
综合能力 |
中级 |
工作实务 |
2个全天 周六/日
8:30-21:00
|
600元 |
综合能力 |
法规与政策 |
五、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2.蓝底登记照2寸四张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七、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八、证书示例
九、成绩查询
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个月后公布,考生可以登陆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十、成绩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十一、注册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由湖北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和继续教育事宜。
十二、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大楼505办公室(东门口 虎泉站)
乘车路线:地铁:“虎泉站”下车,A出口左手方向走200米,过天桥华师东门即到。
公汽:乘个路车到“卓刀泉虎泉站”下车,华师东门即到。
咨询电话:027-67867328 咨询QQ:254259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