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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自考律师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6 13:59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阅读:

  关于取消自考律师专业的通知,从6月20日开始到29日(含双休日),为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本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有较大变动,停考律师等42个专业,新增国际贸易等47个专业。

  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考生也可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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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71708862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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