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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26 13:44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阅读:

  根据招考单位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调整,具体补充公告如下:

  一、 市农业科学院----农机管理(代码1103)

  将所需专业条件“农机”调整为“农机、机械类”;

  二、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教师(代码:1406)

  将所需专业条件“学前教育”调整为“学前教育、教育学”;

  三、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管理岗位二(代码:1502)

  将所需专业条件“工商管理、中文、教育学”调整为“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